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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食药监局发布汛期食品安全消费提醒

2018-07-24 15:26:26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一要对集体供餐的食堂实施严格监管,避免因卫生条件差、交叉污染或原料储存加工不当、餐具清洗消毒不当等因素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对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做好储存、转运、分发的指导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饮用水的监督管理工作,防止使用污染水源加工制作食品。

二要对临时应急状态下的食物加工环境和供应地点的关键环节进行监控。对洪涝导致霉变的粮食和食品,应依法及时处理,避免再次流入市场。

三要加强对洪涝地区居民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醒公众不喝未经消毒处理的江河湖水、洪涝积水,不喝生水;不捞食、捡食水中、路边的不明动植物或食品。

(二)救援食品供应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救援食品的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严格督促救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生产、运输、分发等全过程的食品安全,尤其是做要好运输工具的清洁、消毒。

一是救援食品要符合灾区特点和需要,应选择适宜的救援食品。主要有:清洁的包装饮用水、可常温保存的定型包装直接入口食品(如乳类、肉类、果蔬类罐装食品)、含水量较低或干燥的食品(如饼干等)、清洁的蔬菜水果(包括某些有助于预防肠道传染病的生大蒜)等。维生素和矿物质补充剂可以补充因膳食不均衡而造成的微量营养素的缺乏,可适当考虑选用。

二是新鲜或冷冻的动物性产品,如生食的鱼、虾、肉和贝类制品;含水量较大、宜霉变、不宜常温保存,以及非定型包装直接入口类食品,如面包、蛋糕、带馅类熟制面米制品、豆制品、非冷藏运送的熟肉、熟鱼类制品等不宜作为救援的食品。(记者 张立庆)

(责任编辑:闫宪宝 CN066)
关键词: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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