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张清波:顺风车出现纠纷,我们审理的难点在于怎么判断它是顺风车,还是借顺风车之名行非法运营之实的“黑车”。这个首先有举证,如何举证你是顺风车,根据北京市小客车合乘指导意见,顺风车首要前提车主出行路线是固定的,首先发起的,而不是临时的。
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所谓的顺风车只要收取的费用超出了油费、过路费总和的一半,就应该列入非法运营的范畴。未来,应综合考虑司机出行目的与收取费用,有必要对这一出行模式制定合规的计费标准,不能让私家车以拼车之名行非法运营之实。
2 乘车遇意外平台应承担何种责任?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作为网络监管机构,今年我们的一个课题就是研究网约车交易平台问题,也希望能厘清网约车平台的法律属性,以及平台、司机、乘客三者间的关系,各自应履行什么义务、承担什么责任。下一步,我们还要思考平台、行政机关、行业协会怎样共同协作,怎么管理好这样一个新的业态。
司法部公交商事司相关负责人:这个社会就是一个有风险的社会,风险无处不在。但关键是在法律上如何梳理风险、控制风险,风险如何承担,一旦真正出现问题之后,我们如何补这个漏洞。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程啸具:现在网约车形态很多,收费的标准也相差很大,但收费的高低、抽成的多少,只是针对你提供的服务有差别,并不能影响你基本的人身安全保障。同时,网约车这种新的交易模式还冲破了出租车原先的许可制度,在这种模式下,平台对于司机的控制能力比较差,在很大程度上也提升了风险。(记者 裴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