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凛然国法,弘英烈精神,扬民族正气。
随着英烈保护法正式通过,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和合法权益的责任主体也予以明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做好英雄烈士保护工作。
--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应当免费向社会开放,供公众瞻仰、悼念英雄烈士,开展纪念教育活动,告慰先烈英灵。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侵害英雄烈士合法权益和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向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网信、公安等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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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有助于构建起惩处侵害英雄烈士权益的全方位责任体系。”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工委副秘书长胡钢说。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罗保铭表示,通过立法保护英雄烈士,回应社会关切,既是对一些诋毁、丑化行为的当头棒喝,更是对社会正义的极大弘扬。“这将有助于我们加强对英雄烈士的全面保护,牢固树立鲜明的价值导向:不忘先烈精神就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直面问题--向亵渎英烈行为亮剑
今年4月2日,方志敏烈士嫡孙方华清诉徐禄飞、余香艳名誉侵权案达成诉前调解协议并现场履行,两被告当场诚恳道歉并作出书面致歉声明。
从“解构”“质疑”英烈事迹到身着二战日军军服拍照传播,近年来一些肆意亵渎英雄烈士的行为,刺痛了无数人的心。如果一个国家的英雄人物可以被肆意毁谤,这个国家的整体历史也将在被怀疑和扭曲中走向虚无。
“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英烈保护法,是一部被许多法学界人士形容为“向亵渎英烈行为亮剑”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