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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谈大数据“杀熟”:上网享便利 消费防算计

2018-04-24 06:56:03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技术要以法治与德治为导向。”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阮敬认为,各大电商企业应加强自律,树立以用户为中心的理念,使用大数据时,应一视同仁,“大数据分析,应当为消费者定制个性化服务,而不是用来实施价格歧视。”

消费者遭遇“杀熟”,损失的还只是金钱;如果数据脱敏处理不当,用户个人隐私被泄露,将会造成恶劣后果。北京市消费者协会2018年初发布的调查显示,3380名被调查者中,89.62%的人认为手机APP存在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的问题。业内人士表示,要在立法方面加强对互联网个人数据保护,谨防数据规则制定远远落后于数字生活实践,尤其要避免一些“数据王国”滥用数据权力。

“消费者自身也应当行动起来。”张林山认为,网络消费者应该提升大数据素养和新媒体素养,比如改正随意授权、忽视使用条例等不良习惯;在手机设置里面关闭各APP访问短信、通信录、地理位置等访问权限,只打开必要的访问权限;理性面对商家各种“烧钱补贴”诱惑,避免陷入自觉透露隐私、主动让渡隐私的境地等。遭遇“杀熟”现象,也要积极搜集证据投诉举报,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权益。

大数据“杀熟”须严惩(记者手记)

大数据并不是洪水猛兽。所谓大数据“杀熟”,根子在于一些不良商家枉顾道德与法律铤而走险。涉嫌违法的电商平台,必须给予对应的惩罚,才能真正刹住这种“薅用户羊毛”的失信行为。

“大数据”能够实现精准营销,通过给用户精确画像实现靶向传播,满足不同消费者个性化需求。这本是好事,若能依靠技术实现需求的私人定制式满足,当然能增进百姓消费时的获得感。但无论何时,大数据开发商都要筑牢安全保护的防火墙,加宽隐私保障的护城河,以法律为底线,以道德为金线,依法依规进行。否则数据开发越充分,对社会和大众危害越大。如何在商家的大数据精准营销与网络消费者的个体权益保护之间找到一个均衡点,是当下需要研究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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