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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大学如何规范师德
美国:对师生恋“零容忍”
1984年,美国哈佛大学率先颁布了禁止教授(包括教授的学生助理)和其直接授课与指导的学生之间有浪漫关系的规定,这是美国高校第一个颁布的师生恋规定。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美国越来越多的大学和学院对师生恋采取“零容忍”政策。其中最为知名的是,加州大学总校于2003年7月出台的规定,禁止大学教师与在读学生,尤其是选修其课程的学生发生任何性关系,教师对学生只负有学术责任。师生恋被禁止,即使双方自愿也不行。这一禁令在加州大学九所分校都有效。如果是未成年学生和老师发生性关系,即便是双方自愿,也是刑事案件,但每个州定罪的情况不同,有的是重罪,有的是轻罪。
日本:在大学设“窗口”给投诉者专业建议
1952年,日本教职员组织就制定了《教师伦理纲领》,纲领中写明,教师要“克制自己过度的欲望,生活有节制”等。在日本的大学里,最常出现的教师违反公德的事情主要是“性骚扰”和“权力骚扰”。由于个别教师的道德败坏往往导致整个大学的名誉受损,所以,日本高校把重点放在防止教师做出不道德的事情上。防止骚扰委员会等机构在大学内设立“商谈窗口”,即任何受到骚扰的学生或是教师都可直接去窗口倾诉、求助,“坐镇”窗口的“商谈员”会给倾诉者专业有效的建议,帮助其躲避不幸。日本各高校和学术机构都很注重自己的声誉,一旦丑闻缠身就意味着信用破产、项目终止或经费减少。有违伦理纲领的教师,或被除名,或主动辞职。
(本报记者 晋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