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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示网购三大陷阱 网购狂欢前请先擦亮眼

2017-11-11 10:20:58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法官提示■

网络交易平台较线下实体店交易,缺乏直接比对、现场问询等直观体验,使得购买者无法直接观察商品真实情况,一般只能根据经营者提供的图片、文字以及买家的评价来判断商品的好坏,更易被页面、图片展示内容误导。而商家所作的商品宣传,以吸引、诱导消费者购买为目的,可能存在某些夸张或误导等不诚信行为。

陷阱二

优惠规则设置复杂

变相夸大折扣幅度

王某在某网络旗舰店花费3.6万元购买了奢侈品牌手表1块,购买时页面显示信息为“双11特惠¥36000.00专柜价¥72000.00”。但该手表后台销售显示,“双11”促销前最低交易价格为57600.00元。王某认为构成欺诈,起诉要求该旗舰店进行三倍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价格,以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根据销售记录,11月11日变为促销价36000元前7日内的最低交易价格为57600元,故原价应为57600元,而非72000元。旗舰店在网站首页标示专柜价72000元的行为构成价格欺诈行为。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示■

商家优惠规则设置复杂、变相夸大折扣幅度已成为网购纠纷易发点。如近期的网购促销中,商家及平台促销手段不断翻新,推出了如“定金翻倍”“定金膨胀”“购物津贴”“红包”“品类购物券”等多种形式的促销活动,但这些多重优惠规则的具体使用条件被模糊处理,让消费者误以为优惠幅度很大。还有就是有的商家对于优惠适用范围、限制条款等涉及消费者重要权利义务的合同条款,往往在网页最下面等隐蔽区域以小字方式呈现,有的需专门点击才能看到具体内容,对消费者具有较大误导性。

陷阱三

网页标明平台自营

实非自己实际销售

陈某在某购物网站上购买了20罐婴儿奶粉,网站中在商品详情页面显示商品具有“提高免疫力,预防感染性疾病”等内容,并显示商品“由平台发货并提供售后服务”。涉案奶粉由该购物平台发货,并开具发票。随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该购物网站予以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核实后认为上述产品均为普通食品,认定该购物网站构成普通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的违法行为并做出了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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