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2011年1月31日,击剑中心和华夏博睿国际体育文化(北京)有限公司签署了《FEI马术场地障碍世界杯中国联赛上商业开发及赛事运营合作协议》。该协议有效期到2015年。因华夏博睿国际体育文化(北京)有限公司更名为华夏新国际体育娱乐(北京)有限公司,同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要求,原合作协议中甲方主体由国家体育总局击剑中心变更为中国马术协会。经双方协商通过补充协议予以确认。补充协议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合作主体的变更,合同时间调整(调整为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等,2014年12月,击剑中心马术部将补充协议草拟稿报击剑中心沈利红等人签批。
(2)FEI马术场地障碍世界杯中国联赛补充合作协议。(见侦查卷二第9396页)
证明:2015年1月19日,中国马术协会与华夏新国际体育娱乐(北京)有限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对原合同主体、合同时间等事项进行了调整。双方约定在原合同期限到期后,将由乙方继续承办该项赛事,赛事承办期为五年,补充协议届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办权。
(3)中国马术协会与华夏新国际体育娱乐(北京)有限公司就补充协议内容的沟通情况的往来邮件。(见侦查卷二第111129页)
(4)关于同意举办FEI马术场地障碍世界杯中国联赛的函。(见侦查卷二第110页)
证明中国马术协会每年批复同意华夏新国际体育娱乐(北京)有限公司(华夏博睿体育文化北京有限公司)在2011年至2015年举办马术场地障碍世界杯中国联赛的事实。
(5)南阳市人民检察院的情况说明1份,(见侦查卷二第38页)
证明内容:沈利红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系中纪委交办案件,中纪委委托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对CARTER(卡地亚)瑞士原装腕表一块价格进行认定,其认定价格为80500元人民币。
2、证人证言。
(1)证张某1生证言。(见侦查卷二第5662页)
华夏富邦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股份制民营企业,我占51%股份。华夏新国际(北京)体育娱乐有限公司由华夏富邦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占80%的股份,中国华体集团占20%股份(中国华体集团属于国有公司)。我在华夏新国际(北京)体育娱乐有限公司没有任什么职务。
2007年左右我和沈利红的女儿在骑马场认识了,随后沈利红也就通过骑马认识了,再后来我办京城马汇,举办各项国际马术赛事和沈利红关系就比较深入了。在京城马汇报批期间,沈利红也帮了我不少忙,一直参加我的赛事。2013年4月份,我陪沈利红、田桦、李年喜等国家体育总局的人到瑞典参加国际马术总决赛,在途径法国巴黎戴高乐机场转机停留期间,我们在巴黎逛街,我在一个卡地亚手表专卖店刷卡购买了一块卡地亚手表。标价是8、9千欧元,刷卡小票也是显示8、9千欧元,当时给我手机上发短信显示折合人民币6万元左右,结算具体数额记不清了。这块手表在德国海关退了17%的税,退还我现钞1000多欧元,这块手表实际上我花了5万元左右。
2013年9月28日至10月7日,马术世界杯第三站赛事在北京朝阳公园举行,赛事期间的一天下午,在北京朝阳公园停车场,我给沈利红一个京城马汇蔬菜基地种植的7、8种新鲜蔬菜,并把我在法国巴黎购买的这块卡地亚手表一起放在蔬菜盒里,这盒蔬菜我放在沈利红开车的后备箱里。事后,我给沈利红打电话说:大姐,蔬菜盒里放了一块手表,给我干女儿(沈利红女儿叫刘梓珊)的礼物。沈利红说:孩子小,不用送什么东西。我说不是送给她的,是送给小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