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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与央企用地博弈4年无果 双方均有手续(2)

2016-12-13 03:06:33    华商网-华商报  参与评论()人

韩郭峰说,从那次被检查组叫停后,他没有再动土。这一停就是4年多,由于投资了数百万元,多年的停工,导致砖厂没有一个工人了。

华商报记者在现场看到,这里荒草丛生,就连烧砖的土窑上,也长出了半人高的荒草。“设备常年搁置不用,这些制砖设备就变成废铁了。”韩郭峰担忧地说。

检查组走后,陕西省电力执法监察总队一赵姓工作人员留下来,开始具体了解桌子砖窑厂的情况。“开始他们以为我的手续不全,怀疑我在敲诈他们。”韩郭峰说。

电力部门留下的工作人员调查后表示要回公司上报。韩郭峰说,此间,国家电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及其下属部门多次来现场调研,但是一直没有结果。华商报记者在2013年10月8日,国家电网陕西省电力公司检修公司运检部写给其上级部门的一份材料上看到,“……桌子砖厂取土造砖,最近处距262号塔腿21米,立即与砖厂负责人韩郭峰联系要求停止取土,并向其宣传了《电力法》及《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相关条款。砖厂负责人韩郭峰答复不同意。”

在这份电力系统的内部文件上,电力部门也认为,“由于砖厂符合国家法律要求,并于2011年4月通过了年审,取土范围符合政府规定,对于保线站解释的电力法规,与政府颁发的证书有明显冲突,希望给予合理解释并与政府部门联系给出解决办法,避免由此造成砖厂无谓的经济损失”。

韩郭峰说,电力部门和他对接的人不断变换,有人刚答应解决,没几天就调走了。国家电网陕西省电力公司执法监察总队给他的答复是:“应该找电力公司的检修公司索赔”。

检修公司在一份写给上级的材料上提到,“2015年下半年以来,桌子砖厂负责人韩郭峰多次给检修公司相关领导打电话,按每周一次的频度到检修公司本部来索要经济赔偿”。

检修公司认为,双方均有有偿占用该处土地的法律文书,检修公司认为此事应该由洛川国土局予以解答或者找法院裁决,被砖厂拒绝。

  土地、电力部门都认为责任在对方

12月9日,华商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洛川县国土局矿产部门负责人张爱民。

张爱民说,桌子砖厂取得土地使用权在先,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在后,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应该和桌子砖窑厂进行协商,给砖窑厂进行赔偿。

负责协调此事的陕西省政府某主管部门的一位官员说,他们给双方开过协调会,他们也认为砖厂应该有“在先原则”。该负责人说,由于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不积极,导致此事被搁浅多年。“已经将豆腐变成了肉的价钱”,在协调会上,该官员说。“如果早协调早解决,也不至于给砖厂带来如此大的损失”。

该官员同时表示,他们只是政府职能部门,只有监管权力,他们一直在督促国家电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尽快给砖窑厂进行赔偿。

12月9日,经过国家电网陕西省电力公司有关部门协调,华商报记者采访了负责协调此事的国家电网陕西省电力公司检修公司运检部谭副主任,他说公司在2010年办理了“永久性土地使用权”。2011年这条线路建成使用。2012年线路员巡视时才发现这里还有一个砖厂。

谭副主任说,这是洛川县国土局的错误,因为电力部门在征用这块地时,已经缴付了相关费用。只是国土部门忽视了砖窑厂的存在,所以导致征用土地的环节结束后,才发现这个遗留问题。

谭副主任说他们多次找洛川国土局协商未果。“我们是央企,是替国家管理的钱,这些钱的赔付应该有法可依,再说现在也是提倡依法治企”。他强调,750千伏信洛线是连接陕北到关中的“主网架”,如果有意外,损失不可估量。

关键词:用地陕西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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