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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亿元司长”违纪线索曾被“暂存”(7)

2016-08-26 05:37:43  中纪委网站    参与评论()人

20。关于将局属事业单位委托央企管理,对其领导班子成员只任命,不监管问题。

组织对大坝安全监察中心管理体制问题的专题调研,年底前提出意见。

21。关于局机关及部分下属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重点抓好以下整改工作:已出台《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规定》《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支出行为管理办法》,促进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已制定《国家能源局内部审计管理办法》,计划每两年对局系统各单位进行一次内部审计。定期开展系统财务人员政策法规学习及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

22。关于72名司处级干部未经审批违规因私出国(境)127次问题。

重点抓好以下整改工作:对确实存在擅自因私出国(境)问题的人员,已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纪检部门或所在单位党组处理。2016年5月已对1名副司级干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为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修订完善《国家能源局因私出国(境)审批暂行办法》,9月底前出台。

23。关于54人未经审批在社团或企业兼职问题。

重点抓好以下整改工作:对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的兼职干部,严格按照中央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明确要求主要负责同志不得兼职,其他党员干部一般不得兼职,确因工作需要兼职的,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违规兼职取酬的,已商纪检部门追缴违规所得。

24。关于2014、2015年抽查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问题。

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进行了解核实,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25。关于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未严肃追责问题。

重点抓好以下整改工作:一是关于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在组建时向原国家电力公司借款问题,已与国家电网公司、财政部多次沟通,正在研究解决办法。二是关于“供电营业许可证”与“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实现“两证合一”问题。已完成相关事项的论证上报工作。三是电力质量监督总站违规收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问题。继续向中央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尽快理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体制。四是大坝中心违规收取大坝安全注册、大坝定期检查和安全监测费用问题。自2015年8月起,大坝中心已经对新批准注册大坝停止收费,目前已完成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和特种检查收费基准价格的公示工作,正在修订《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工作管理办法》。五是违规向无环保验收证明的发电类建设项目核发电力业务许可证问题。责成各派出机构对已核发许可证的燃煤机组环保验收备注事项进行清理,切实加强对持证企业执行环境保护规定的监管。

26。关于执纪问责宽松软突出问题。

重点抓好以下整改工作:制定了纪律审查流程图,从问题线索受理与管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办结等环节对纪律审查程序进行明确的规定。坚持把严明审查纪律与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强对纪律审查工作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着力解决受理程序不规范、审批程序不严密、报批程序不及时、证据意识淡薄而多次补证等问题,不断提升纪律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7。关于对收到的反映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严重违纪线索仅作暂存处理,6个月后魏被采取司法措施问题。

重点抓好以下整改工作: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做好分类处置;持续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开展问题线索查处工作,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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