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执法
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
针对社会各界近年来反映强烈的一些地方和部门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以及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执法乱象,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对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涉企行政执法诉求沟通机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及时纠正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等作出明确规定。
下一步,司法部将严格落实法律要求,加快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涉企行政执法诉求沟通机制和异地执法协助制度。推动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涉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
司法行政机关——
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及时听取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对涉企行政执法的意见建议。
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根据工作需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律师、新闻工作者等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督促指导有关执法机关抓紧建立健全异地执法协助制度,坚决遏制趋利性执法,切实依法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