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吴景丽:比如说消费者在健身房办了一张年卡,他只消费了一半还剩下余额,但是健身房却拒绝向其退款。此时消费者诉讼到法院之后,健身房掌握着这些证据,但是健身房拒不向法院提供,此时,法院就要做出不利于对经营者的解释,来支持消费者的诉求。
事实上,为应对预付式消费中频频发生的问题,全国各地已采取多项监管措施,从立法、资金监管、信用约束等多方面构建治理体系,一起来看看各地的探索。
国家出台法规整治“职业闭店”行为
今年2月初,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对于“职业闭店人”种种不法行为,给出了治病“良方”:规定对恶意变更法定代表人、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的企业,可撤销其登记或备案,并对相关责任人实施3年内禁入市场的限制。该法规直指“职业闭店”产业链,切断企业通过虚假变更逃避责任的路径。
深圳:预付监管模式有效降低商家跑路风险
为应对预付式消费中频发的“卷款跑路”问题,全国各地也纷纷采取多项监管措施。深圳等地推广数字人民币预付资金监管平台,消费者预付款存入平台后,按消费进度分阶段释放给商家,有效降低跑路风险。截至2024年12月底,深圳市累计签约数字人民币经营机构3194家,监管资金达17.13亿元,累计服务客户109.2万人次。预付式消费投诉量持续大幅下降。
首个预付式消费信用监管服务平台上线
此外,北京、甘肃等地也建立了预付式消费监管服务平台,整合多部门职责,实现发卡备案、资金流向等全链条监管。北京市石景山区作为全国首个试点,搭建的预付式消费信用监管和服务平台,将预付式消费频繁的教育、餐饮、美容美发等行业纳入重点监管,对开展预付式消费的经营企业,全部采取专用存款账户管理。其中,培训类机构资金监管比例为100%;餐饮、商超、零售、居民服务行业,预收资金超过50万元的企业,资金监管40%;托育机构预收消费者资金金额一次性超过2万元的,资金监管比例在50%以上。在石景山区“预付监管”小程序上,纳入监管的企业,必须通过该平台对外销售预付卡,销售之前,还必须与消费者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