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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商家跑路等最新司法解释为"预付式消费"去痛点(3)

商场有义务审核租户资质

以防商家跑路

针对商家跑路等最新司法解释为"预付式消费"去痛点

此外,司法解释明确:商场作为场地出租者,有审核租户资质的义务。如果商场没有尽到审核义务,商家跑路了,消费者可向有过错的商场场地出租者追责。

针对商家跑路等最新司法解释为"预付式消费"去痛点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吴景丽:比如说,课外培训机构如果没有经营资质,商场却把场地出租给它,没有尽到一个形式上的审查义务,课外培训机构收取消费者的钱款之后跑路了,此时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场对它的过错,在相应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司法解释”,除了对无良商家卷款跑路的问题做了明确解释外,还对如何解决“退卡难”“举证难”的问题做了解释,目的就是引导经营者讲诚信,让消费者更有底气。

痛点一:解决“退卡难”

针对商家跑路等最新司法解释为"预付式消费"去痛点

首先,司法解释规定,收款不退、丢卡不补等“霸王条款”应依法认定无效。针对“退卡难”问题,司法解释规定了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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