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三国公然越俎代庖坚持擅自与机构秘书处直接确定相关保障监督方案。三国核潜艇合作开创核扩散恶劣先例,超出现有保障监督体系范畴,必须由机构全体成员国共同讨论解决方案,机构全体成员国必须拥有最终话语权。
第六,三国损害机构防扩散职能和权威,绑架秘书处从事《规约》禁止的活动。三国企图胁迫秘书处提出豁免三国核潜艇合作的保障监督方案,然后凭借自己在理事会的票数优势,强行推动理事会通过,从而使其非法扩散行径合法化。中方支持机构严格按照《规约》第2条规定,相关预算不得用于任何支持推进军事目的的活动。
第七,三国始终以“未确定合作方案”为由,拒不向机构报告核潜艇合作实质进展,使总干事和秘书处无法就三国向此次理事会作出实质性报告,也无法有效履行机构《规约》规定的报告义务。
上述四条非常重要,是王群大使披露“一些国家企图劫持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的重要方面。
据王群大使披露,美英澳向国际原子能机构第十次审议大会提交“在奥库斯伙伴关系下开展合作”工作文件,继而又向机构成员国散发非文件,用“海军动力堆”问题掩盖核扩散本质,把非法核扩散行径包装成合法、无害的行为,误导国际社会。
王群大使披露,三国还大搞政治操弄,企图胁迫国际原子能机构(下称“机构”)秘书处提出保障监督方案,然后凭“小圈子”和自己的票数优势,强行推动理事会通过,让核扩散行径合法化。
值得注意的是,9月9日理事会会议召开前,国际原子能机构机构总干事拉斐尔•格罗西首次就美英澳核潜艇合作问题向该机构的理事会提交书面报告。报告说,国际原子能机构“根据迄今为止与奥库斯各方进行的技术磋商和交流,对他们的参与程度感到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