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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为“辅警”立法:界定身份,列出履职负面清单

“你又不是警察,凭什么管我?”一次,在路上劝导一名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骑车人时,静安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勤务辅警李洋洋遭到了质疑。

作为公安工作的重要辅助力量,辅警的作用已然不可或缺——协助交通管理、参与街面巡逻、辅助抓捕嫌疑人,城市各个角落都有他们的身影。然而,长期以来,在定位、职能、执法权限等方面没有明确规定,让辅警队伍的处境尴尬。

辅警的身份如何界定,他们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招聘须符合什么条件,他们可以招录为人民警察吗?社会公众有权对他们进行社会监督吗?

今天,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上海的辅警管理迈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

招聘门槛: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失信惩戒等不予聘用

今年30岁的李洋洋,在成为一名公安勤务辅警前,当过兵,退伍后跟父母经营着菜品批发的生意。2020年8月,看到上海公安招录辅警的消息,他决定试一试。

“笔试、面试,过程都很严格,跟考公务员一样。”李洋洋回忆,他曾入伍的经历也使他获得了面试官的青睐:“讲纪律讲规范,对于辅警来说至关重要。”

层层闯关,李洋洋通过了面试,上岗前还参加了两个月的封闭式培训。“主要培训法律基础知识、执勤规范、体能训练和纪律要求,包括法言法语和交通指挥的手势等。培训前担心体能跟不上,但训练节奏安排得很好,很快就适应了。”

2017年12月出台的《上海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对警务辅助人员的招录和使用作出了初步规范。而此次通过的《条例》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辅警招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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