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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国家又发减费降税大“红包”

3月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提出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 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公告》指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 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

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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