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征询社会公众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安徽省政府网站显示,9月27日至2021年10月26日,《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
意见稿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三天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天;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将延长产假九十天;男方享受三十天护理假;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十天育儿假。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
意见稿提出,建立生育补贴制度。生育补贴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同时公布的关于《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提到,安徽省出生人口连续4年减少,人口形势极为严峻。据安徽省全员人口数据库统计,2017年至2021年安徽省出生人口分别为98.4万、86.5万、76.6万、64.5万、53万(预测),年增长率为-12.1%、-11.4%、-15.8%,-17.8%,整体呈断崖式下降趋势。
网站公告原文: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和户籍在本省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应当遵守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