譬如举两个最简单的例子,一个民主,一个法治。
香港人觉得香港是法治社会,但是与此同时香港人的法治观真的跟西方那一套是有分别的。香港人之所以接受香港法治,只是觉得法治是有用的,是从实用的角度去看的。至于法治背后所隐藏着的人权观、宗教观和复杂的法律程序,他不是很清楚的。
为什么审案过程中控方有一些程序上的失误,法官就将疑犯释放?有的时候明明那个人犯了很大的罪行,法官为什么打出其他因素,轻轻放过他呢?对于这些背后的文化宗教因素,港人是不懂的。所以很多时候对于香港法官根据西方的法律程序作出的审判结果,他是不接受的。
此外,港人看法治,是看结果是否符合他的道德观,而他的道德观很中国化。如果有些案件,法庭的判决结果不符合他的中国道德观,便会质疑。比如以前都说杀人偿命,为什么有些人不用偿命?因为很多原因,其中可能涉及人权考虑和检控或司法程序出错。而不少香港人不把人权看作至高无上的事,不信天赋人权;很多人认为,人权就是社会为了奖励某些人而给他的特别权利,有些人对社会贡献大点,他就应该多点人权。这远不是西方所说的人人生而平等、天赋人权等观念。
再谈民主观。香港的民主实际上同样讲究实用。如果单纯看民主本身的价值,民主本身是不是有潜在的、独特的、本质性的特点,很多香港人是不明白的、亦不太理会。民主制度对他们来说主要是看它是否有用。民主制度会不会带来其他好处,会不会带来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繁荣稳定,诸如此类。如果带不来这些,香港人不会要它的,它本身也不是好到任何情况下都一定要保住。
香港人表面上,特别是在生活方式和表面行为上,好像很西化,但实际上很多香港人的价值观都是很传统中国人的,很多时候是用中国传统价值观去理解或者界定要不要接受西方带来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