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银行基层人员表示,目前过渡期内房贷利率执行的个别细节问题仍待细化。如新利率执行日期到底是以银行签约合同为准,还是以客户购房合同为准,这些细节尚未明确。因此,各银行目前在按照各自的情况,自行决定以哪个时间节点为准。
据融360大数据研究院的监测数据显示,目前广州、深圳等地的部分银行,已经对新增房贷业务采用LPR进行利率报价,已受理房贷申请但未获批的,用户可以在以基准利率为定价基准的老合同和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新合同之间进行选择。
相关人士也明确表示,在10月8日之前,签订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合同中可以选择基准利率作为定价基准。如果部分银行已经准备就绪,在和借款人协商一致后,可以选择按照LPR加点方式来确定贷款利率。
中国银行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已按照基准利率方式签订借款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按已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如客户确需调整定价方式,需废除原申请,重新发起审批并签订新合同,但相关流程需要一段时间。
随着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房地产调控思路的深入,房地产市场明显稳定。同时,随着市场流动性的改善,2019年房贷利率结束了此前单边上涨的趋势,触顶迹象显现,部分地区利率出现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