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宣布贷款利率“换锚”一周多后,中国人民银行日前明确了房贷新的定价方法。改革后的房贷利率会增还是会减?新发放的房贷利率怎么算?存量房贷利率咋执行?这些问题引起社会普遍关注。
LPR下降房贷会不会降?
人民银行8月17日宣布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作为各银行新发放贷款的主要参考,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自然也要从原来的贷款基准利率转换为LPR。根据央行公布的改革后第一期LPR来看,1年期为4.25%,5年期以上为4.85%;分别较1年期和5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低10个和5个基点(每个基点为万分之一)。
“如果换成利率更低的LPR作为房贷定价基准,那我的房贷利率岂不是能降一些?”近期打算贷款买房的北京市民王先生起初有过这样的想法,但仔细研究了新的房贷定价方法,他发现此次调整并非此前想得那么简单。
除了定价基准进行了转换,此次央行明确,自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
也就是说,LPR降了,房贷利率不一定降,还要看加点的情况。那么谁来决定加点的多少呢?目前来看,有三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首先是央行的房贷利率底线。此次央行公告明确提出,首套房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套房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计算,购房者资质再好、银行资金再充裕,首套房利率不能低于4.85%,二套房不能低于5.45%。
其次是当地LPR加点下限。每笔房贷具体的加点数值,除了遵循央行制定的全国政策,还得符合当地住房信贷政策要求。此次调整明确,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将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及时确定当地LPR加点下限。
8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就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宜发布公告: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