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干部认为,“退了退了,一退就了”,只要在任时没有露出马脚,离职后便可万事大吉。一名退休后以受贿罪被判刑的落马干部坦言,“我心里其实很清楚自己有问题,但以为退休了就安全了,没想到最终还是没能逃脱。”同他一样,少数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心存幻想,以为离岗后“谁都管不着”,这实则是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认识不清,对党中央铁腕反腐的决心认识不足。
更有甚者,在依然膨胀的私欲驱使下,离任后敛财“放开手脚”,变本加厉。
甘肃省白银市政协原主席郭德清因严重违纪违法获刑14年,落马时已经退休7年。据统计,其在任时共收受贿赂333万元;退休后,郭德清进入当地一家名为中科股份的公司担任监事,他通过兰州发改委、国土局的领导干部,为该公司协调商业项目有关手续,还为其他商人说情打招呼,收受贿赂;不仅“吃项目”,郭德清还向白银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白银中院院长等打招呼,为他人办理取保候审。据统计,其退休期间收受的钱财是在任时2倍多。
“退休前办事,退休后收钱”,一些领导干部将权力“期权化”——在任时为企业和老板谋取私利,为了保护自己不收取回报,离任后即到关照过的企业任职。陈建设的忏悔材料正好映射出这种心理:“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个人私心、虚荣心占据上风,将党性观念和公仆意识通通抛之脑后,私欲膨胀,完全从个人私利出发考虑问题,错误地认为‘官途不顺’时,要尽力抓住将所谓的‘人力资本价值’转换成现实的资本价值。”
在专家看来,一些违纪违法人员“先办事后收钱”,将获取好处的时间延迟到离职后,幻想淡化“收钱”与“办事”之间的因果关系,使问题不易暴露,而且寄希望于离职后逃避监督,自以为问题暴露也能以“辞职”“退休”之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原标题:三地联动环境违法无处躲藏冯志军(左二)在保定开展工作。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执法队员对一家企业进行检查。近年来,随着环境污染治理的深入推进,京津冀地区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实现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