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领导干部不但在任时以权谋私,离任后同样不收敛不收手,最终新账旧账一起被清算。
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原县委书记刘荣祥就是一个典型例子。2019年1月4日,刘荣祥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4月,刘荣祥辞去公职,选择下海经商,不到2年时间,便被调查。1月11日,安徽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刘荣祥时认定,其利用担任天长市委副书记、市长、来安县委书记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离职后,利用原担任来安县委书记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免交巨额违约金事项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愧对党组织多年的教育培养,对自己的错误深感痛心。”在宣布开除党籍现场,刘荣祥忏悔道,并告诫广大党员干部以他为戒,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自觉置于党纪国法的监督之下。
心存侥幸妄图“蒙混过关”
一些贪腐分子在辞职、退休上挖空心思“大做文章”,企图逃避纪律和法律的制裁,一方面,是贪欲作祟,不惜以身试法,折射出扭曲的权力观和价值观;另一方面,在一些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思维定势里,辞职或者退休往往意味着“平安着陆”。
妄想通过辞职实现“金蝉脱壳”,把旧账“一笔勾销”,殊不知违纪违法问题早已被盯上。广东省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永明在2015年8月9日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称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公司董事、董事长等相关职务。然而,仅仅3天之后,深圳市纪委即发布消息,李永明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经查,李永明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受巨额贿赂;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李永明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原标题:三地联动环境违法无处躲藏冯志军(左二)在保定开展工作。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执法队员对一家企业进行检查。近年来,随着环境污染治理的深入推进,京津冀地区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实现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