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王勇参加所在检察院的公诉科竞争上岗,一边学习办案,一边兼任内勤。据报道,那段时间,王勇总是捧着厚厚的法律书,别人喊他根本听不见,一下班就把自己关在小房间里,大声背诵法律条文、朗读起诉书,邻居还以为家里有人要参加高考。
2004年王勇获得“山东省优秀公诉人”称号。2006年他代表山东省参加第三届全国十佳公诉人业务竞赛,获得“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
2007年,王勇通过全国选调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据报道,在该院工作的4年里,他追捕追诉漏犯10名,移送职务犯罪线索4起,改变定性追加罪名29件。
2011年10月,王勇刚调至苏州市检察院公诉处,就遇到引发舆论热点的何某聚众斗殴案。该案案情复杂,社会影响重大,全国知名律师自发组织了维权律师团。王勇带领他的团队重新审查案件,发现大量新的证据,更加清晰地认定了事实,建议发回重审。后期,针对庭审和舆情,他们又列出40类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了详实的庭审预案。后来十多天的庭审经过证明,法庭上出现的所有问题均未超出预判范围。
最终,何某一方的6名被告人及殴斗另一方的9名被告人均被判处聚众斗殴罪。
此后,王勇还办理过“11·29”系列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网络大V”周禄宝敲诈勒索案等多起类似争议大、关注度高的案件。2014年3月,他受最高检指派,作为唯一来自外省的检察官,参与四川刘汉、刘维等人涉黑案件的办案指导工作。因办理该案贡献突出,2014年11月,他被中央政法委记个人一等功。
原标题:“昆山反杀案”被纳入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北青报记者19日从最高检方面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涉及的四个案例均为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的案件,社会普遍关注的昆山“反杀案”入选其中。
江苏昆山工厂燃爆 江苏省昆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消息,3月31日上午7:12左右,昆山综保区汉鼎精密金属有限公司加工中心车间室外场地上存放废金属的一个集装箱发生一起燃爆
2018十大刑案点评 8月28日晚,昆山市检察院宣布提前介入此案。9月1日,昆山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