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玉忠已认罪,办案人员却没有停止工作,而是乘胜追击。他们分析认为,征地拆迁工作就像一块巨大的利益蛋糕,想分得一杯羹的大有人在,林玉忠疯狂收贿作假,各种具体操作只凭他一人就能完成吗?其他拆迁办工作人员是否也存在违法犯罪事实?
办案组继续深挖案件,结果不出所料。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林玉忠是其所负责项目的征地“总管”,而计算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具体工作主要由征地办工作人员唐维峰、杨文生、黄德等人进行。鉴于林玉忠已承认其犯罪事实,本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原则,办案检察官对这几名工作人员进行了一番思想教育,他们很快供述了各自协助林玉忠伪造手续、套取国家征地赔偿款并从中谋利的违法犯罪事实。
2016年5月26日,唐维峰因犯受贿罪被玉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杨文生因犯滥用职权罪被玉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黄德因犯滥用职权罪被玉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