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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受贿安抚自己:我能力突出 收点好处天经地义

2018-08-02 10:00:48  检查日报    参与评论()人

办案检察官提审时,林玉忠谈到,刚开始收受被拆迁户贿赂的时候,心里也有过一丝惶恐,但很快就找到理由安慰自己:我工作能力这么突出,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贡献这么大,收点好处是天经地义的。抱着这样的想法,林玉忠彻底被利欲控制,行动更加大胆,在罪恶泥潭中越陷越深。

从受贿到索贿

拆迁工作时常遇到很多阻力。应对这些阻力时,林玉忠一直很善于跟基层干部以及在当地比较有威望的人处好关系。迈出贪腐第一步后,他认为经营关系网特别重要,更是将大量时间精力投入到各种应酬活动中,生活的腐化进一步加速了他的堕落。

2013年3月,林玉忠被任命为玉东新区征地办公室主任助理、征地业务科科长(兼任),同年12月,升任玉东新区征地办公室副主任。此时,玉东新区建设正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林玉忠负责五彩田园等项目的拆迁工作,在他看来可谓“天时地利人和”。对受贿驾轻就熟的他私欲迅速膨胀,像以前那样等着别人送上门来行贿,已经满足不了他的胃口。他开始变受贿为索贿,将贪婪的触角伸得更远。遇到想多拿补偿的被拆迁户,他会向其作出各种明示暗示,表明如有需要自己可以帮忙,但要收取一定好处费。随着时间的推移,其索要钱款的数额越来越大。

2014年,在玉林市第十批城乡一体化项目用地征收过程中,被征地拆迁户杨某多次到征地办要求提高赔偿款,否则不同意拆迁。林玉忠看准此人要求高额赔偿的强烈愿望,以安抚被拆迁人情绪为由,将其单独带进自己的办公室。“办法是有的,但真要做的话我得冒很大风险,总要有一些回报。”林玉忠话说得直白,杨某马上答应了。随后,林玉忠帮助杨某家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伪造相关证明,提高了赔偿款的数额,并在杨某得到补偿款后,收受杨某贿赂40万元。对当时的林玉忠来说,三四十万元的好处费只是“小意思”,根本算不得什么。2015年,在玉林市第一批次富安居项目用地征收过程中,林玉忠以同样手段向被拆迁户张某要了80万元“辛苦费”。

关键词:受贿主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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