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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依法对鲁炜、莫建成、张杰辉三案提起公诉

2018-07-30 10:56:45  高检网    参与评论()人

近日,浙江、北京、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中共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鲁炜涉嫌受贿案、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原组长莫建成涉嫌受贿案、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杰辉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中共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鲁炜涉嫌受贿一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移送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鲁炜利用其担任新华社党组成员、秘书长、副社长、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原组长莫建成涉嫌受贿一案,由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交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莫建成利用其担任中共通辽市委副书记、通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中共通辽市委书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中共江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中共江西省委副书记、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关键词: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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