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委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部署推动会召开以来,全市上下持续用力深化专项治理,疾风厉势治庸治懒治无为,严肃查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为持续形成有力震慑,日前,天津市通报4起不作为不担当问题。
天津市宁河经济开发区总公司总经理、宁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黄建华履职不力,导致宁河区经发园林绿化中心非法移植、砍伐树木问题。 2018年3月5日,宁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召开会议,确定经济开发区总公司下属宁河区经发园林绿化中心负责二经路两旁树木移植、砍伐工作。该中心工作人员刘某某向黄建华口头汇报,称无相关部门办理移植、砍伐树木审批手续,黄建华未对此说法进行核实,便决定在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移植、砍伐树木。3月13日,该中心移植树木177棵,砍伐315棵,违反了有关规定。4月24日,宁河区芦台镇政府对该中心未经审批移植、砍伐树木行为罚款51.4万余元,责令其补植树木492棵。黄建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5月,黄建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杨桂林履行监管职责不力,其分管学院部门违纪问题频发。 2014年3月至2017年6月,该学院南校区管理办公室将学生宿舍投币洗衣机费用私自留存,形成账外账5千余元。杨桂林对此知情,但未采取任何措施。上述问题存续期间,铁道学院先后3次开展小金库清理专项工作,南校区管理办公室均作出“零”承诺。杨桂林在分管该学院所属天津铁路职业技术培训中心期间,该中心于2017年5月至8月多次违规公款购买烟酒用于公务接待,花费8千余元,中心主任受到党纪处分。杨桂林作为分管院领导,对分管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要求不严,失于监管,导致违纪问题发生,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7月,杨桂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近日,记者从天津市委组织部获悉,在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中,根据年度考核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市委决定对在工作中存在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的5名市管干部进行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