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府近日印发的《辽宁省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提出探索对生育二孩的家庭给予更多奖励的政策,让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之后各地“催生”二孩的福利政策广受关注。
自2016年全面放开二孩政策以来,二孩出生增长显著。然而,二孩政策还未得到育龄人群的普遍响应,一些家庭生育二孩的意愿不强烈,并非不愿意生,而是“不敢生”和“生不起”,在“想生”与“敢生”之间面临着诸多踌躇。
面对上述现实,自2017年以来,在各地普遍延长产假的配套政策基地上,全国多个地方还相继出台“催生”二孩的奖励政策,辽宁省提出的完善全面两孩配套政策只是近期的一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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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二孩政策落地后全国31个省份均延长产假
2016年1月1日,全面二孩政策正式落地。随后,全国31个省(区、市)陆续修改了地方条例,延长了产假,各地生育二孩产假普遍跟生一孩一样。
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98天产假基础上,各地修订后的条例均增加了生育奖励假或延长产假,普遍达到138天至158天,并有男方陪护假或叫护理假,一般为15天至30天。
有些地方产假更长,比如广东有80天的奖励假,产假长达178天,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有些地方比较有弹性,比如北京规定,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吉林规定,除158天假期外,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1年。重庆则规定,除128天假期外,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以连续休假至子女1周岁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