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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爆炸事故致19死 企业车间产品与申报不符

2018-07-18 08:17:37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除了二车间,调查组发现三车间也未按照审批内容正常生产。

据调查组介绍,三车间原本报批生产2-(3-氯磺酰基-4-氯苯甲酰)苯甲酸,是一种药品生产的中间体。但事故发生时,这里正用双氧水对废水进行氧化、脱色。

“这个企业的污水处理系统还没有建成。所有污水经过处理,外装在白色的塑料桶中。”徐伟推测,恒达科技之所以要处理废水,可能是因为生产过程中废水过多,塑料桶装不下了。用双氧水脱色后,废水更便于处理。

另一违规点是,事发时,四车间正进行邻乙基对硝基苯胺的中试。但王林元说,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现应急管理部)曾经发文,禁止在生产区内建设中试场所。

经过初步调查,调查组判断发生爆炸的很可能是生产咪草烟的二车间三层。“12日上午,二车间的工人对反应釜进行了投料,中午开始进行脱水操作。下午6点左右,脱水基本结束,6点30分进行了交接班。6点42分就发生了大爆炸。”徐伟说。

距离恒达科技360米的宜宾万祥建筑公司的监控视频记录下了这一幕。视频显示,爆炸时,恒达科技工厂上方蹿出一阵火光,接着腾起一朵很大的灰色蘑菇云。

未通过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

工商资料显示,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26日。2016年3月,该公司开始在江安县立项,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药物中间体的生产。

7月13日的“7·12江安恒达爆燃重大事故”新闻发布会上,江安县安监局副局长程明权介绍,立项后,江安县安全监管局对恒达科技进行了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但直到事故发生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仍未通过。

网络资料显示,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是对安全设施在工程中布局和安装等进行的专门设计,专篇通过审查后,才能开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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