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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爆炸事故致19死 企业车间产品与申报不符

2018-07-18 08:17:37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调查组在现场会上透露,事故发生前,恒达科技实际生产的产品和项目备案、安全条件审查时申报的产品不一致。

据调查组介绍,此次事故中,二车间是爆炸核心区。7月17日,新京报记者在现场看到,二车间整体结构损毁严重。经过高温灼烧,楼体内部的钢筋结构已扭曲,变成了锈红色。三楼平台整体塌陷,近两米高、直径一米左右的反应釜从楼上落下,斜躺在地上。

2017年2月,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环科院咨询公司”)为“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300吨化工中间体项目”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在江安县工业园区网站上进行了两轮公示。其中显示,二车间报备生产的产品是5-硝基间苯二甲酸,可用作医用X光造影剂中间体。

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到达现场首先要寻找车间中的各种生产原料,并由此推断哪些原料可能引发爆炸。据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参与事故调查的专家王林元介绍,硫酸是生产5-硝基间苯二甲酸的必备原料,“但是所有出库和进库的物料当中,没有发现硫酸”。

“公司的技术老总向消防做笔录时,一直坚称生产的就是硝基间苯二甲酸。后来我们去谈话,他改口称‘推测在生产三氮唑’。”王林元告诉新京报记者。

调查组后来发现,事故发生时,二车间二层正在生产三氮唑,三层正在生产“咪草烟”。王林元说,三氮唑是一种农药原药,咪草烟则是除草剂。这和之前报批的产品完全不一致。

“事故发生时,这个车间很可能同时在进行两种产品的生产。”参与调查的另一名专家、应急管理部化工过程安全研究所副所长徐伟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这种同一车间同时生产多种产品的做法,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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