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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个税法修正:起征点和税率都变了,纳税会变少吗

2018-06-26 09:36:42  光明日报    参与评论()人

草案提出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符合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的改革方向,特别是在综合税制上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朱明春认为,综合征税更全面准确地反映了个人收入支出情况和承担税负的能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刘修文也表示,对于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更加公平合理的个人所得税制,对于减轻纳税人的负担、促进收入分配更加合理有序,给人民带来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都具有重大意义。

在肯定综合征税的同时,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对实行综合征税的劳动性所得也表达了不同意见。

以稿酬为例,“作家不同于普通劳动者,不能以年月日简单计算劳动周期,一些作家历时几年完成的作品,取得的收入是若干年的劳动结晶。有的作家在写作过程中,有的可能就是一点工资,还有一些自由写作者根本没有收入,作品完成后一次性取得较多收入,但分摊到完成作品的期限内,平均收入实际是不高的,一次性征收个税没有考虑到写作者的特点,还是要予以慎重地考虑。”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吉狄马加说。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矫勇表示,综合所得起征点提高到6万元/年,“这对大部分工薪阶层是一个福音,获得感很强,但对于当今社会出现的一些新业态、新职业,是否同样会提升获得感,值得认真考虑。”

“很多年轻人是自由职业人,每次可能赚一笔设计费、编程费、安装费、咨询费等,并不一定是按月有薪酬的,怎么抵扣,什么算法,希望能有具体的规定。”矫勇说。

起征点上调,可因地制宜惠民生

“从3500元到5000元,在北上深广是一个不太明显的数,对中西部贫困地区又是一个非常大的数,是不是个税的起征点能够参照各地的人均收入水平?”日前,在分组审议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熊群力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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