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域间发展不平衡,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大的现状,使个税起征点的变化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人影响不同。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按照各地区实际情况作出适当调整。
“个人免征额的设计主要是为了保障纳税人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对生活基本支出进行扣除,有利于实现税收公平原则,有利于提高每一个公民的纳税主体意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鲜铁可认为,对个人免征额的设置应该主要参照基本生活消费需求,同时考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变动情况及地域差异。
鲜铁可表示,我国各省份、地区的人均月消费支出情况各不相同,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人均消费支出往往相差很大。“在全国范围内规定统一的免征额,难以充分反映各省份地区的居民实际消费支出情况,是不利于实现税负公平的。”对此他建议“依据各地区的人均基本生活支出水平,区分不同区域的实际消费水平来设计免征额和扣除标准,不要搞全国一个标准。”
“考虑我国区域和个人状况差异加大,以及通货膨胀等因素,在制定减除费用标准时应体现区域差异性、个体差异性以及指数变动性,使税制设计具有更多的‘弹性’。”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杜小光建议,在全国层面内制定一个费用扣除标准浮动区间,设定一个浮动指数,同时授权国务院适时对其进行调整。
《光明日报》(2018年06月26日 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