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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纪录:辽宁黑老大袁诚家获6.79亿元国家赔偿

2017-09-07 18:07:39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曾先后担任过本溪市政协委员和鞍山市人大代表的袁诚家,因“涉黑社会”等6项罪名于2015年被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法院同时判决,对袁诚家被查扣的部分财产予以返还。

2017年,袁诚家提起国家赔偿,要求公安机关按照法院判决,返还部分被扣押的企业和被冻结的财产,共计37亿余元。

今天,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从袁诚家代理律师处获悉,辽宁省公安厅做出赔偿决定书,决定返还袁诚家被扣的各项财产以及相关利息共计6.79亿元。目前,袁诚家已经向公安部提出复议申请。

▲2017年5月,正在服刑的袁诚家申请37亿国家赔偿广受关注。    央视截图

▲2017年5月,正在服刑的袁诚家申请37亿国家赔偿广受关注。央视截图

从马车夫到“黑老大”

今年52岁的袁诚家是辽宁本溪人。年轻时,他曾以马车夫、装卸工、个体运输等职业为生,1999年取得本溪偏岭第一铁选厂经营权后,又到鞍山及云南等地发展。

发迹过程中,袁诚家取得沈阳工业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又先后当选本溪政协委员、鞍山市人大代表,还被评为本溪慈善助学先进个人,辽宁抗震救灾捐赠突出贡献个人。

2002年,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后,袁诚家找到因赌博输得倾家荡产的杜德福帮忙。根据此前报道,人称“小福子”的杜德福是个无业游民,带领手下兄弟投靠袁诚家后,为其摆平“黑道”的一切事情。

随着人员增多,逐步形成数十人参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这个犯罪组织内部称袁诚家为‘老大’。‘老大’一个指令迅速出动,动辄数十人,携带枪支、砍刀、铁棒,打、砸、砍、杀。”警方介绍。

以商养黑、以暴力“开路”,袁诚家还在鞍山和云南等地均私设护矿队,以黑护商。

警方侦查结果显示,2002年以来,袁诚家、杜德福采取非法手段,将触角伸向辽宁本溪、鞍山和云南香格里拉的矿山开采、选矿加工、房地产开发、房屋建筑等领域,至案发前,总资产累计达20亿元。

▲法院终审判决返还袁诚家部分企业和扣押财产。

▲法院终审判决返还袁诚家部分企业和扣押财产。

获刑20年法院判决返还“不涉案”财产

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袁诚家2010年11月11日被刑拘。当天,他在准备飞美国前,于首都机场落网。随后,他的妻子谢艳敏、儿子、外甥等均因涉案被捕。

据指控,袁诚家及其团伙75人组织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多起严重暴力犯罪,致2人死亡,10人重伤,14人轻伤,21人轻微伤。

2014年1月,辽宁营口市中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六项罪名,判处袁诚家有期徒刑20年;其妻谢艳敏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5个月。此外,判决追缴、没收袁诚家实际控制的22家企业及账户内资金,以及30余台车辆。

2015年11月,辽宁省高院对该案二审判决,在维持一审法院定罪量刑的同时,对袁诚家被查扣的部分财产予以返还。

辽宁省高院终审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其中部分企业及账户资金等,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及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具有关联性,将这些企业及账户资金、车辆及冻结资金、其他资金部分予以追缴、没收不当,判决由查封、扣押、冻结机关依法返还。

此外,袁诚家及家人名下和非涉案企业名下的各类财产,包括存款、现金、入股银行的股金等,黑社会组织成立前已拥有的2000万元等合法财产,也要进行返还,其中还包括查封扣押的三百箱茅台酒等大量贵重物品。

▲5月18日,辽宁省公安厅受理袁诚家国家赔偿申请。

▲5月18日,辽宁省公安厅受理袁诚家国家赔偿申请。

服刑期间提出37亿国家赔偿

二审后,辽宁省公安厅返还袁诚家3.8亿,但仍有被扣企业与财产未返还。

袁诚家仍在服刑,其妻谢艳敏刑满释放后,接受重案组采访时曾表示,“有的企业可能很难返还了,比如判决返还的‘本溪万豪国际会馆’,如今不仅变成建材城,且早在判决前就被转让出去”。

今年,夫妇二人委托律师向辽宁省公安厅提出37.3亿元的国家赔偿申请,共包括四项内容:

查封、扣押、冻结的5.3亿元现金,已返还3亿多元,未返还1.5亿元;

应当返还的、被非法处置的17家企业及2010年11月至2017年5月企业正常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共计26亿元;

袁诚家投资银行筹集款,共计2.8亿元,及其收益0.97亿元;

查封、扣押、冻结的家庭物品,包括手表、金条、书画、工艺品、玉器摆件、茅台酒等。

▲37亿余元国家赔偿的主要内容。   新京报制图 许骁

▲37亿余元国家赔偿的主要内容。新京报制图许骁

“返还资产也是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的一种形式。”袁诚家的代理律师王殿学介绍,违法的查封、扣押、冻结是应该予以赔偿的。

王殿学表示,申请国家赔偿的依据是生效判决。判决书中,涉及袁诚家个人财产、投资款及17家企业,均不能证明同黑社会犯罪相关的违法财产,应予以返还。

5月15日,律师向辽宁省公安厅递交国家赔偿申请。5月18日,辽宁省公安厅正式受理该案。


▲辽宁省公安厅的国家赔偿决定书。

▲辽宁省公安厅的国家赔偿决定书。

返还6.79亿创国家赔偿纪录

8月11日,辽宁省公安厅做出《国家赔偿决定书》,决定对袁诚家支付6.79亿余元。

其中包括,返还扣押的转让企业款及支付利息(包括申请企业退股款及利息)

2.62亿元;返还扣押钱款及利息4.12亿;返还243箱茅台酒、部分瓶装酒及不能返还的茅台酒折价赔偿70余万元等。

▲辽宁省公安厅国家赔偿的主要内容。      新京报制图 许骁

▲辽宁省公安厅国家赔偿的主要内容。新京报制图许骁

而不予赔偿部分,辽宁省公安厅认为,申请涉及的企业数量与客观事实不符。应予以返还的企业应为16家,而非袁诚家申请的17家。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对这些企业的股权进行查封,其中6家被袁诚家以股权转让形式变卖。在国家赔偿决定作出前,上述16家企业股权查封措施,已陆续全部解除。

鉴于公安机关并未限制、参与相关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任何非法处置企业的情形,因此,申请人返还企业的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此外,袁诚家投资银行筹集款2.8亿元的返还要求也未予认可。公安厅认为,该笔款项是袁诚家自行向银行申请退还的股东款,公安机关没有强迫或违法处置的行为,对此请求不予支持。

重案组了解到,在国家赔偿决定下达前,谢艳敏因“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于8月5日被刑事拘留,1.4亿存款被冻结。

▲袁诚家的妻子谢艳敏委托律师申请国家赔偿。   央视截图

▲袁诚家的妻子谢艳敏委托律师申请国家赔偿。央视截图

袁诚家向公安部提出复议申请

尽管6.79亿元的国家赔偿创下纪录,但袁诚家对此结果仍提出了复议申请。

日前,他委托律师向公安部提出国家赔偿复议申请,共计6项内容,包括返还16家企业及企业正常经营所产生的收益26亿元、返还钱款的利息应从扣押之日起计算、1亿余元的银行募集款及相关利息等。

对于被扣押企业的情况,王殿学表示,辽宁省公安厅在侦查阶段以袁诚家夫妇22家企业均涉黑为由,将其列为涉案资产进行全面查封,而非仅仅查封企业股权,而且这些企业不符合前述涉案财产先行处置的条件,在侦查阶段是不能转让的。

重案解读       

非冤假错案也能申请国家赔偿?

与“聂树斌案”、“呼格案”等冤假错案不同,“黑老大”袁诚家未改判,为何也能获得国家赔偿?

“即便是罪犯,他的合法财产仍然应受到法律保护。”袁诚家的代理律师王殿学告诉重案组,返还资产也是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国家赔偿的一种形式,国家赔偿法规定,违法的查封、扣押、冻结是应该予以赔偿的。

王殿学表示,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国家赔偿并不需要等到无罪,两高2016年1月实施的刑事案件国家赔偿司法解释还规定,正在诉讼中的案件,如果明显侵犯财产权也可以提起国家赔偿。

公安机关无权单方处置财产

《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不得查封、扣押。

中国政法大学马怀德教授介绍,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对涉案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但不应超范围、超标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合法财物,或随意冻结企业账户,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对于查封、冻结、扣押的涉案财物,除易损毁、灭失、变质等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易贬值的车船等物品或市场价格波动大的证券股票等,经权利人同意或申请由相关部门批准,可依法出售、变卖或现行变卖、拍卖外,在法院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公安机关无权处置涉案财产。

“因为涉案财物,有可能属于赃款赃物,有的需要作为证据使用,如何处置这些财产,只有法院判决才能确定”。马怀德介绍,就本案而言,公安厅在侦查阶段对袁诚家及其企业财产进行单方处置,且不符合涉案财产先行处置条件,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李皓 C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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