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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十名黑老大及其团伙被端 一人曾为市人大代表

2017-08-30 13:49:06  齐鲁晚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山东十名黑老大被端!省公安厅通报打黑除恶打霸治痞典型案件)

齐鲁晚报8月30日报道,当天上午,山东省公安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打黑除恶打霸治痞十起典型案件。

青岛张韶军、烟台修建龙、潍坊宋金建、威海曹军、济宁赵书文、淄博贾永飞、威海胡鹏飞、淄博高延柳、济南金某某、枣庄丁某某黑恶势力团伙被通报。

山东十名黑老大及其团伙被端 一人曾为市人大代表

近年来,山东省公安机关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公安部部署要求,在省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黑恶霸痞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连续破获一批黑恶霸痞犯罪案件,有力打击了黑恶霸痞违法犯罪的嚣张气焰,有力维护了全省治安大局持续稳定,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一、青岛张韶军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2010年1月,青岛市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张韶军(男,51岁,青岛李沧区人)等人涉嫌黑恶违法犯罪,遂调集警力成立专案组,历经近14个月的艰苦努力,一举打掉张韶军黑社会性质组织,破获案件30余起,缴获各类枪支12支、子弹250余发、作案车辆8辆。

经审查,张韶军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为攫取非法暴利,大肆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致2人死亡、1人重伤、4人轻伤,非法控制、垄断了当地旧村改造、拆迁和土石方工程市场。2013年10月31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张韶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其他16名组织成员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年6个月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

2016年8月1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烟台修建龙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2013年底,海阳市部分乡镇农贸市场连续发生生猪产品被抢案件。为此,烟台市公安局与每阳市公安局成立联合专案组,经不懈努力、行程数万公里,一举打掉修建龙(男,63岁,烟台海阳市人大代表)黑社会性质组织,破获案件115起,涉案金额1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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