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期间提出37亿国家赔偿
二审后,辽宁省公安厅返还袁诚家3.8亿,但仍有被扣企业与财产未返还。
袁诚家仍在服刑,其妻谢艳敏刑满释放后,接受重案组采访时曾表示,“有的企业可能很难返还了,比如判决返还的‘本溪万豪国际会馆’,如今不仅变成建材城,且早在判决前就被转让出去”。
今年,夫妇二人委托律师向辽宁省公安厅提出37.3亿元的国家赔偿申请,共包括四项内容:
查封、扣押、冻结的5.3亿元现金,已返还3亿多元,未返还1.5亿元;
应当返还的、被非法处置的17家企业及2010年11月至2017年5月企业正常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共计26亿元;
袁诚家投资银行筹集款,共计2.8亿元,及其收益0.97亿元;
查封、扣押、冻结的家庭物品,包括手表、金条、书画、工艺品、玉器摆件、茅台酒等。
▲37亿余元国家赔偿的主要内容。新京报制图许骁
“返还资产也是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的一种形式。”袁诚家的代理律师王殿学介绍,违法的查封、扣押、冻结是应该予以赔偿的。
王殿学表示,申请国家赔偿的依据是生效判决。判决书中,涉及袁诚家个人财产、投资款及17家企业,均不能证明同黑社会犯罪相关的违法财产,应予以返还。
5月15日,律师向辽宁省公安厅递交国家赔偿申请。5月18日,辽宁省公安厅正式受理该案。
▲辽宁省公安厅的国家赔偿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