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
不过,我们也必须承认,没有舆论的介入,于欢案很难受到全社会的关注。
在媒体技术日趋发达的今天,及时的信息传播催生了强烈的共情效应。恰如岛叔之前所说的那样,“群情激昂的背后,透露的不止是对于欢个人生死的挂怀,也是大众情绪的一种焦虑和不安。因为没有公权力的保护,我们每个人都可能遭遇于欢一样的屈辱。”
面对舆论的哗然,3月26日,公检法三家开始密集发声和表态。
山东省高院披露: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于欢对一审判决不服已经提起上诉,山东高院于3月24日受理此案,合议庭现正在全面审查案卷。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转载了山东省高院的消息。
最高人民检察院宣布:派员赴山东对该案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对媒体反映的警察渎职等行为进行调查。接着,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表示,第一时间抽调公诉精干力量全面审查案件,在该案二审程序中依法履行出庭和监督职责;对社会公众关注的于欢的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等,将依法予以审查认定。
山东省公安厅官方微博宣布:已派出工作组,对民警处警和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核查。
虽然在舆论的倒逼下,最先尴尬的是司法,但因为坦陈,舆论的关注反倒成了推动公正的积极力量。不过,舆论与司法的界限依然是明晰的,审判过程的独立,不应迎合任何势力,包括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