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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通报巡视整改情况:彻底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9)

2017-04-28 18:03:38  中纪委网站    参与评论()人

3.加强内部管理,严防违纪违规问题。一是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严肃纪律作风“15条禁令”、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顶风违纪的,敢于亮剑、敢于亮丑,坚决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并加强警示教育。二是组织对2013年1月至2016年6月期间以机关各内设机构名义出版书刊和内部资料稿酬分配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结余稿酬全部上交机关财务部门。注重源头治理,研究制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内设机构出版书刊资料稿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纳入机关预算管理,明确开支范围,依法合规分配,严防变相形成“小金库”。中国检察出版社制定《使用文字作品报酬支付标准》,统一稿酬标准,规范稿酬支付。三是针对“所属社团和事业单位存在较高廉洁隐患”问题,制定加强所属社团管理的意见。全面清查事业单位和社团临时聘用人员情况,研究制定聘用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终止中国检察官教育基金会活动,已办理注销登记。督促中国检察官文联强化内部管理,制定文联借调人员管理办法、文联工作性经费发放暂行办法、书画作品收藏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接受社会捐赠资助暂行规定、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四)着力解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比较突出,“四风”禁而不绝的问题。党组全面梳理近年来作风建设情况,修订《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实施办法》,完善制度机制,持续整改“四风”突出问题,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

1.加强和规范会议文件管理。一是修订《最高人民检察院会议管理办法》。为解决会议数量上升,一些会议存在超计划、超规模、超标准问题,坚持年度会议计划申报和会议方案提前审核制度,严格审核会期、规模、人数、预算,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核准,凡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一律不予报销。严格控制追加会议,年初未申报会议计划的,原则上不安排会议。确需临时增加会议的,严格报批程序。传达部署类会议采取电视电话会议、网络视频会议方式,确需现场召开的须说明理由,按程序审批;小型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座谈等不得变相以会议形式举办。各类会议会期一律不得超过2天。二是进一步加强文件审核,严格控制文件数量。除传达贯彻中央精神,印发全国性重要会议文件、重要决定,安排全局性重大工作部署外,其他工作原则上不再编发最高人民检察院文件,也不再以办公厅文件形式印发各厅室局负责人在本条线会议上的讲话、报告。加强对发文的审核,对于没有必要发文或者没有必要正式行文的,撤销发文申请或者改变发文形式。可以公开的文件,在《检察日报》等媒体上刊登,不再印发文件。充分利用机要通道、检察专线网络平台向机关各部门和下级检察机关传送电子文件、简报,推行无纸化办公。三是针对领导活动新闻报道不够规范问题,检察日报社严格执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规范新闻报道的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全国检察长会议新闻报道不超过2500字,对党组和班子成员其他活动的报道不超过1000字,重要外事会见的报道不超过800字,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四是针对“各厅局和事业单位组织的业务竞赛和评选创建活动种类和数量偏多、有的操作不规范”的问题,专门向机关各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发出通知,要求严格规范业务竞赛活动组织工作,合理确定业务竞赛活动周期,将各业务条线竞赛活动严格控制在每3至5年一次。业务竞赛活动方案须先提交政治部审核通过,然后交分管院领导审批,经费需提前一年纳入预算计划。规范业务竞赛奖项设置,业务竞赛标兵人数不超过参赛选手总数的10%、业务竞赛能手人数不超过参赛选手总数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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