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当众多的县都趋之若鹜时,很多事情实际上已有些变味儿。20世纪90年代末中央为何收窄撤县设市的口子?根本原因还在于不少地方为了改市,往往好大喜功,甚至弄虚作假,编造相关数据,从而扭曲了城镇化的方向与目标,出现城镇化“虚热”:一方面,城市建设缺乏规划,一些地方出现供大于求的“鬼城”;另一方面,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公共服务并没能跟上。
在这一过程中,尤其需要警惕的是“土地财政”。一些县份动辄就是“举全县之力”撤县设市,政府目光所及之处,仍是农民的土地,是可以通过土地变现的“钱景”。不仅没有心思发展现代农业、新型产业、社会服务业等,甚至连基本的城乡公共服务也缺乏热情。这样的做法,依旧是一种以追求GDP为目的的政绩工程,与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相去甚远。
城市的发育、壮大,固然离不开行政力量的推动,但本质上仍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就目前而言,将一些地方经济中心撤县设市,使其实现从农村政区向城市政区的转化,从而能够容纳大量农村转化人口,是符合经济发展形势的。只是,这其中需要与时俱进地设定必要门槛,民政部原有的撤县设市标准,有些已经过时。比如,特别强调GDP,强调非农人口占比,已不适应当下的情况。
无论如何,行政区划调整是一件影响深远的大事,应该虑及长远,格外谨慎,不能动不动就一窝蜂围拢而上,不能“有条件要改、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改”。毕竟,市也好、县也好,所有的努力都应该是增进民生福祉,让老百姓对未来有更好的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