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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严禁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7)

2017-01-23 08:00:46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要立足审判职能,促进国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加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参与海外追逃追赃。

加快建设全国法院职务犯罪案件信息平台,加强大数据分析,研究腐败犯罪成因、权力监管漏洞、腐败易发高发领域等情况,形成研究报告和司法建议,促进健全预防腐败体制机制。

关键词:冤假错案

推动天津李松案、吉林刘吉强案纠错

曹建明介绍,2016年检察机关对从申诉中发现的新疆谭新善案、甘肃“沈六斤”案、天津李松案、吉林刘吉强案、安徽杨德武案等重大冤错案件,向法院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推动纠错。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核查出11379人,已督促纠正6381人,其中收监执行5062人。持续推进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清理,2013年核查出的羁押3年以上未结案的4459人,已全部清理纠正完毕。

曹建明强调,刑事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的核心职能之一。要深入贯彻刑事诉讼法,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和死刑复核的监督,更好地惩治犯罪、保障人权。

他强调,善于通过审查案件、受理当事人控告申诉以及从新闻媒体报道中及时发现监督线索,坚决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

切实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坚决核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行为,强化冤错案件源头预防。

进一步强化死刑复核法律监督

曹建明表示,要以刑事拘留监督为切入点,建立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监督制度,加强对刑拘未报捕、未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监督。

探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建立从监督线索受理、立案、调查核实、实施监督、跟踪反馈、复议复核到结案的完整流程。

曹建明称,要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把监督纠正个案与监督纠正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

探索建立法院裁判改变起诉指控事实、罪名的案件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审查制度,认真落实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上下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机制。完善对法院指令异地再审案件监督机制。

持续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进一步强化死刑复核法律监督。曹建明表示,办理死刑复核监督案件时,除对案件核准或不核准死刑的结论与理由提出意见外,还要注重对侦查取证、诉讼程序中的问题,以及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等工作提出意见,保障死刑适用的公正、统一。

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政策

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提出,2017年法院将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依法适用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原则,制定发布严格排除非法证据司法解释,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去年法院依法纠正聂树斌案等重大冤错案件。会议提出要从聂树斌案等冤错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强化源头治理,健全冤假错案防范机制,坚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

2017年,全国法院坚持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政策,确保死刑案件审判质量,确保死刑案件审判、复核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证确实充分、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防止死刑适用出现大幅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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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晶晶 CN032)
关键词:最高检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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