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关于公车数量多、开支大、管理混乱,超标购车、违规用车问题。一是处置和规范租赁车辆。对租赁系统外企业的超标车辆全部清退。对租赁内部运输企业的超标车辆,严格要求只能用于生产经营、应急、重要公务接待和外事活动。二是处置闲置不用的自购超标车辆和符合报废条件的在用车辆,严控更新车辆。三是规范用车管理,取消为离退休或调离本单位的人员提供专用车,清退总部各部门和专业分公司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提供的车辆。四是推行单车核算,强化车辆运行监控,降低车辆运行费用支出。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巡视反馈的17起违规配备及使用公车问题的22名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今年1-7月,查处相关案件11件,处分和拟处分18人。对某石化公司在中央八项规定前安排所属多种经营企业,两次购买超标车辆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分别给予原总经理、党委书记和主管副总经理3人纪律处分。目前已全面取消企事业单位各级领导人员专用小轿车、越野车2053辆,实行统一调派管理,清退了集团公司老领导专车22辆,削减企事业单位各类车辆1307辆,年底前可再减3000余辆,整改后可减少公车4300余辆。下步将自上而下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管理,逐步形成车辆管理规范透明、公务用车行程可查、运行费用节约可控、监管问责严格有效的长效机制。
(三)选人用人风气不正,执行程序不规范,监督管理不严格方面
1.关于“小圈子”的问题。一是近期对所属企业领导班子进行了有针对性地梳理排查,对群众反响大的个别干部,果断采取了组织调整措施。对在人事调整期间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个别干部进行立案调查。二是健全选人用人初始提名程序,明确提名主体、落实提名责任,实行“谁提名、谁负责”,重点规范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提名行为。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对动议提名、民主推荐、个别谈话、讨论决定等环节如实记录,相关责任人签字。三是严格执行干部交流制度,积极推动异企交流,近期对16个单位的17名正职、8个单位的8名副职进行了交流。四是组织修订《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着手制订《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规范》,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规范流程、从严管理。
2.关于重才轻德,“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的问题。一是加大问题倒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提及的个别人的选拔任用过程进行了自查自纠。二是改进拟提拔人选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方法,给纪检部门审查留出足够的时间,认真征询中央纪委、中央专案组的意见。三是加大对干部“德”的考察力度,深入了解干部实际工作表现以及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等情况。四是实行凡提必“三核”,认真核查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核对干部个人档案信息。五是研究起草《纪检组长全过程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充分发挥纪检组长对重要人事安排的监督作用。近期有4名拟提拔干部因信访举报问题正在核查中,1人因个人事项报告存在较大问题,均被暂缓提拔使用。整改期间我们还按照中组部选人用人工作检查组反馈的意见,对1名担任机关部门正职的“裸官”免去其领导职务。
3.关于对领导人员监督过宽过软、偏袒护短甚至放任纵容的问题。一是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制定实施细则,落实职工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要求,加强重大事项法律论证把关,加大内部专项巡视对上述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实施决策责任倒查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坚决防止一言堂、个人说了算。二是加强对各单位行政“一把手”的监督约束,进一步完善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内部决策机制,明确企业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干部工作,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主持,明确要求党政主要领导未达成原则一致意见不得提交会议研究。三是结合年度考核、任职谈话、巡视等工作,对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谈心谈话和提醒诫勉。四是加大对违纪违规领导干部查处力度。今年1-7月查处各级“一把手”案件112件,处分和拟处分12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