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关于一些领导人员与私企老板绑定在一起,走到哪儿就带到哪儿的问题。目前已基本查清某销售公司原主要负责人的违纪事实,并将涉嫌违法线索移交检察机关,案件正在核查中。对1名有这方面问题反映的领导人员,经诫勉谈话后,予以岗位调整交流。加强监督检查,把这方面问题作为集团公司内部巡视、电子监察的重要内容,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五)海外投资决策不规范,管理不到位,存在廉洁风险方面
1.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问题。一是彻底改变过去一段时间海外部分投资项目决策不上党组会的做法,着手制定《集团公司境外项目投资管理办法》,明确集团公司党组和董事会在重大项目中决策审批的权限和责任,细化明确了海外投资项目类别、管理权限、决策机构、审批流程、权限划分和监督检查等,对投资项目可行性申报、评估、审核的负责人实行终身追责制,强化海外项目先期投资过程的监管。二是制定《海外项目最终投资决策(FID)管理实施细则》和《海外项目运营管理办法》,修订《海外项目可行性研究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投资决策程序。三是启动海外勘探开发公司“三重一大”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会议形式,规范决策行为。
2.关于寻租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全力配合司法机关对3名海外企业原主要负责人违法案件的调查工作。加大对海外业务的监督力度,目前正对2名海外企业负责人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对发现的在海外项目收购、承揽工程方面利用职务便利提供方便、违反程序确定供应商等问题,及时斩断利益链,并责成专业分公司彻底梳理排查管理漏洞,修订完善相关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采办招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招标管理工作;对海外业务供应商进行全面梳理,加强供应商准入、筛选、审查,公开供应商信息,确保供应商资质依法合规,从制度上杜绝利益输送。三是加强海外领导人员交流,加大中层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轮换,上半年已轮换220人。
3.关于内部管理不严、外部监管缺失的问题。重点针对个别项目投产前风险防控不足、投产后疏于管理的问题,立即进行环保整改,并取得相关资源国和合作伙伴的理解配合,目前已运行正常。进一步加强上对下监督力度,对海外项目的审计、巡视和监督检查要全覆盖。一是开展境外资产清理排查,对全部91个油气项目分在产类、勘探建设类、战略类分别进行管理监督,梳理出16项业务监管需求清单,正在制定新的《海外资产监管办法》。二是加强海外项目投标决策、前期投资管控、项目后评价等方面管理。对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前增加了需履行最终投资决策的程序;在系统梳理基础上,对具备条件的海外项目尽快启动后评价工作。三是加大对海外地区公司、项目公司联合监管力度,实现审计三年全覆盖,把巡视制度引入到海外项目,力争实现对中方主导的项目巡视三年全覆盖的目标,并加大涉及海外项目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的核查力度;集团公司拟在海外增设三个代表处,统筹甲乙方协调管理,加强对海外投资项目跟踪检查。四是深化海外业务管理运营体制机制改革,年底前在集团公司层面理顺对海外油气业务的管理权限和职责。
三、中央巡视组移交的线索办理情况
中央巡视组共向集团公司移交信访件和反映问题电话记录共4035件。其中,个人诉求类2437件,经集团公司维稳办梳理整合为626件,全部交77家所属企业办理,目前正汇总各单位办理结果;检举控告类1598件,经梳理后合并为1237件,包括巡视期间转办3批26件,巡视结束后转办2批121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