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在评论周永康时称他的所作所为与顾顺章等叛徒无异,让我们盘点下这些高级叛徒。 使恽代英、蔡和森遇难,中共中央机关惨遭破坏,周恩来、瞿秋白险受抓捕。顾顺章是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共中央特科负责人。没有例外,先是女人,然后生活腐化,然后钱不够用了。顾也是个奇葩,为了挣钱,他居然化名回到武汉登台表演魔术。被曾经的下属、已经叛变的尤崇新偶然发现。当晚被捕。没有严刑拷打,没有威逼利诱,顾当即叛变,条件是要面见蒋介石才供出其掌握的机密。如果没有隐蔽战线上的“龙潭三杰”--钱壮飞、李克农、胡底,中共中央机关将可能遭受灭顶之灾,周恩来曾感慨地说到:他们三个人深入龙潭虎穴,可以说是龙潭三杰。如果没有龙潭三杰,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将被改写。即使这样,仍有两位党的领导人恽代英、蔡和森遇难。然而,叛徒的下场是什么呢?顾顺章叛变后,由于个人野心极度膨胀,摇摆于中统、军统之间,不久即遭冷落。不甘寂寞的他又企图组建所谓的“新共产党”,犯了蒋介石的大忌。1935年6月,顾顺章被秘密处死于苏州监狱,年约31岁。
2010年之前:贪600万元以上,多被判死缓
2013年之后:贪1000万元以上,多被判无期
贪腐金额虽不是唯一的考量因素,但一定是量刑中最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梳理发现,2010年以前,相当部分省部级官员贪腐金额达到600万以上被判处死缓,例如,2007年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王昭耀受贿704万余元被判死缓,2008年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受贿696万余元被判死缓,2009年吉林省人大原副主任米凤君受贿628万余元被判死缓……2010年后,被判处死缓的官员受贿金额大多已经在1000万元以上,例如,2011年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勇受贿1022万余元被判死缓,2012年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宋晨光受贿1263万元被判死缓……
2013年是一个转折。
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薄熙来案在这一年宣判。薄熙来单独及与其妻、其子共同受贿的金额共计2179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而他并无自首、认罪及立功等从轻或减轻刑罚的情节。有评论认为,在中国慎用死刑的原则下,法院判薄熙来无期徒刑比判其死缓的国际影响或许更好一些。
同在这一年,受贿1223万元的山东省原副省长黄胜以及受贿1919万元的吉林省原常务副省长田学仁也均被判处无期徒刑。
再后来,2014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受贿1073万余元被判处无期徒刑;2014年10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受贿109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相比之前受贿金额在1000万左右被判死缓的官员,2013年后这些贪腐官员的刑罚明显要轻许多。跟刑罚整体的轻刑化趋势一致,对贪腐官员的判罚也体现了轻刑化趋势。
再来看周建华案的改判。二审法院认为,庭审中周建华认罪态度不好,可以酌情从重处罚。鉴于周建华的受贿数额为1000万余元;在审查期间,主动交代了组织未掌握的其收受付某等人共计900余万元的受贿事实;本案赃款大部分被追缴;同时核减了其部分犯罪数额,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周建华犯罪的具体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一审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量刑偏重。
二审法院的判决基本符合2013年后1000万余元的贪腐金额对应无期徒刑的趋势。至于一审法院做出的死缓判决,周建华个人则怀疑,是因为自己举报苏荣而遭到的“打击报复”。
另一方面,限制、减少死刑的适用是当前死刑改革的方向,尤其强调对非暴力犯罪要严格限制、减少适用死刑。这其中当然包括对非暴力犯罪的贪腐官员严格限制、减少适用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