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湖北就取缔了‘两工’(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收费,可我们镇按每个劳力80元的标准继续在收。我不明白,中央一再强调减轻农民负担,可到了我们这里,为啥减不下来?”湖北省监利县三洲镇农民李志平(化名)冲记者问。
在三洲镇,怀有同样疑问的农民随处可见。“农民负担”,这个在农村税费改革中淡出人们视线的名词,却在湖北省监利县一些乡镇再度现身,成为当地农民挥之不去的阴影。
农民负担活生生“翻两番”
“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2000年2月,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李昌平向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写信。这句话掷地有声。
此后,监利县成为三农各项改革的试点地。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强农惠农政策力度逐年加大,农民负担应该是“大幅降低”的。
但实际上,监利县三洲镇石岭村七组的柴祖明告诉记者:“负担太重,种田还是不划算。”
据荆州市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统计,2011年全市农民负担总额13359.98万元,人均32.72元。相对于此,柴祖明(化名)家的负担高得离谱儿。
柴家7口人,14亩耕地,2011年共缴纳了各种费用1009多元,人均144元。这是荆州市人均负担的4倍多。
“翻两番”的农民负担,到底是怎么来的?
依据湖北省政策,农民每年都使用统一的《农民负担监督卡》,目的是规范农村收费行为。但在石岭村五组某村民家,记者看到,负担监督卡之外,又多出了一张张“内部收款专用凭据”。
在这些“凭据”上,显示的条目是“村组排水费、一事一议筹资、一事一议筹劳”等。有的一张票据,金额就多达400多元。
中国青年报记者查阅了2005年6月20日《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2005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村级组织一般不得收取村级排涝水费。“易涝地区县市排涝水费不够,村级确需提取村级排涝水费的,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由村负责收取,每亩最高提取标准不准超过5元。”
但在石岭村,一家15亩地,需要交付村组排水费77元、灌溉水费104多元。
在另一个村,2012年的一次“两工收费”,就达到一户485元。
据2012年三洲镇财政所双代管服务中心向村民提供的数据,2010年,石岭村全村农民负担总额12.0444万元,人均70.85元。2011年,全村农民负担总额7.4768万元,人均43.98元,超过了当年的全国农民人均负担38元。
石岭村的咄咄怪事,只是当地的一个缩影。
据记者走访,监利县至少有20多个村,村干部根本不按农民负担监督卡收费,搞“卡外加码”。
在白螺镇、桥市镇、黄歇口镇,一些村民告诉记者,乱收费的项目除一事一议以外,有经营性水费、村组排水费、灌溉水费、抗灾开支等,甚至还有“世行贷款”和湖北省已取消的“两工折资”。
同时,部分地方政府也把本该自己承担、配套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资金,“摊派”给了村级组织。
根据黄歇口大桥建设工程指挥部在网上公开的招标公告,“黄歇大桥”项目由湖北省交通厅批准。计划总投资的2300万元“来自国家拨款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