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设为书签Ctrl+D将本页面保存为书签,全面了解最新资讯,方便快捷。
军事APP

“昆山砍人案”落幕 怎样才算正当防卫?

“昆山砍人案”落幕 怎样才算正当防卫?
2018-09-04 00:09:00 蝌蚪五线谱

2018年8月27日晚,在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发生的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经过5天的焦灼等待,这起万众瞩目的“昆山反杀案”终于尘埃落定。

2018年9月1日,昆山市公安机关以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为由对该案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当地检察机关认为,公安机关的撤案处理符合法律规定。

“昆山砍人案”落幕 怎样才算正当防卫?

媒体评论“昆山案”时称,“优先保护防卫者”是人心所向,很多网友在为这一判决结果击掌称快的同时,也提出疑问:

如果遭遇袭击,我顺手抓起板砖或板凳什么的去反抗,会不会打伤对方,如果打伤或打死袭击者,属于正当防卫吗?什么情况下才能正当防卫呢?会不会出现防卫过当呢?怎样区分呢?

笔者在此为大家谈谈正当防卫的法律解释和一些个人理解。

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急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亲们注意了,《刑法》第20条虽然只有短短200个字,却解读了正当防卫的三种可能:正当防卫、防卫过当、无限正当防卫。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