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两会_中华网新闻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答记者问实录(4)

2015-03-09 16:50:43    人民网  参与评论()人

我举一个例子,比如大家都知道18个税种有3个是法律规定的,企业所得税法就规定了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25%,规定得很清楚。现在我们的写法讲的是基本制度,基本制度就是基本要素,还是要规定的。如果需要国务院和地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一定会在税法当中做出明确的授权。如果大家有兴趣,可以看一下这三部关于税收的法律,如果需要国务院或者有关地方要调整的,一定会有明确的授权。我再举个例子,比如车船税法,车船税法就规定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公共交通车辆以及农用交通工具实施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谢谢。

日本亚洲通讯社记者:

谢谢主持人。昨天张德江委员长在人大工作报告当中特别提到一点,就是要健全请示制度,也就是说人大要向中央请示。那么,人大如何在日常或者重大的工作当中接受党的领导,如何处理好国家最高权力机构与党中央之间的关系,我想请教一下专家。第二个问题,今年可能也是相隔24年重新修订行政诉讼法,在中国“民告官”一直是一个很难的事情,而且老百姓胜诉的机会总是很少,这次修改可能会为“民告官”或者减少上访人员打通一个通路。在这次的行政诉讼法当中,对于政府尤其是个别地方政府有法不依、有错不究的问题,行政诉讼法将会有哪些新的惩处措施?我想请教各位。谢谢。

阚珂:

我来回答第一个问题。感谢日本媒体的提问。在1954年的9月15日,召开了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在这个会议的开幕式上,当时毛泽东主席作了一个非常著名的开幕辞,在这个开幕辞当中他讲到,“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当他话音一落,全场爆发了热烈的掌声。这个情节看当时的《人民日报》看得很清楚。在毛泽东致开幕辞时,哪一句话后面是长时间的掌声,哪个地方鼓掌,哪个地方是热烈的鼓掌都很清楚。我想这个掌声就表达了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对中国共产党是我们国家的领导党认同、认可和接受。

我到全国人大工作之后,现行的宪法经历了四次修改。修改宪法的过程大致是这样,首先由中共中央提出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它转化为一个议案,在常委会上审议之后,提请大会审议。经过代表大会审议,最后表决通过。再有一件事情,1990年时我参加了当时机关总结人大从1949年以来40年的工作经验。在总结的过程当中,大家有一个深刻的认识和共识,就是在中国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要充分发挥人大的作用,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重视了,加强了这方面的工作,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障。到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在这个时候,六届的委员长彭真曾经提到过,在法律体系比较健全、比较成熟之前,那个时候是既依靠政策,也依靠法律办事。法律越制定越多,法律体系越来越完善、越来越健全,那么就由既依靠政策又依靠法律办事过渡到依靠法律办事。

党的十八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就明确法治是治国理政的根本方式,我体会这句话是对人治的根本否定,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共产党在国家和社会生活当中起领导作用。怎么起领导作用呢?就是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变为法律,把党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通过国家政权实现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这句话讲的就是共产党的领导要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来实现。在我们的具体工作当中遇到重大的问题要向中央请示,中央有了原则的意见,人大常委会通过法定的程序,经过充分的审议,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最终变成国家意志。在工作当中,我们体会很深,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完全一致的,是高度一致的,我们将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这样一个重大的政治原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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