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两会_中华网新闻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答记者问实录(1)

2015-03-09 16:50:43    人民网  参与评论()人

今天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梅地亚中心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阚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淑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袁杰、刑法室主任王爱立、国家法室主任武增,就立法法修改与立法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副主任、主持人钟雪泉: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记者会,本次记者会的主题是立法法的修改和立法工作。今天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五位嘉宾回答大家的问题。他们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阚珂先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淑娜女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袁杰女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主任王爱立先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室主任武增女士。首先有请阚珂主任说几句。

阚珂: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时间过得真快,去年的今天我和我的同事袁杰女士来到这里出席记者会,回答大家的问题。去年和今年两次有关人大立法工作的记者会都安排在同一天,也是安排在张德江委员长作常委会工作报告之后。现在人大会议的各项议程正按计划有序地进行,这说明全国人大的会议制度越来越完善,全国人大的工作安排越来越规范,这是民主的制度化。

全国人大依法通过会议行使职权,大家知道,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都在3月5日开幕,对一年的工作乃至五年的工作作出安排。今年还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这是我国人民自己管理国家的具体体现,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

去年在这个场合,我仔细阅读了张德江委员长的报告之后讲了一句话,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将继续朝着精细化的方向发展。《法制日报》的记者非常敏感,捕捉到了这句话,在第二天的报道上把它作了标题。昨天张德江委员长在作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明确指出,要增强立法针对性,推进立法精细化,不断提高立法工作水平。这是对立法工作的要求,也是立法的一个新常态。

在昨天全国人大的全体会议上,李建国副委员长作了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修改立法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意未尽言已多,我不再多说了,请大家就立法法的修改和人大的立法工作问题提问,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大家的问题。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国际在线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是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国际在线的记者。我想问一下,201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各项重要举措的关键一年,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都需要有法律的支撑,那么与各界的期待相比,中国的法治建设还存在哪些方面的不足?在立法工作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哪些安排和部署?将重点考虑哪些法律的修改和制定呢?谢谢。

阚珂:

昨天张德江委员长在作常委会工作报告时,他在报告的第20页指出,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有的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性不足,可操作性不强。我想这就是这一届常委会对过去一年工作在立法上存在的不足查找到的一个问题,我也细致地读了这个报告,在新的一年里,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在各个方面推进立法工作。

张德江委员长的报告,我读了以后,简单进行了梳理,我想与大家进行一个交流。第一,新的一年,立法要适应改革的需要,要坚持立法先行,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改革举措涉及法律立改废的,要及时启动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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