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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自称替罪羊 涉事单位回应

2018-05-17 16:23:08  中国之声    参与评论()人

4月10日,三门峡市检察院的知情人士告诉中国之声记者,他们内部没有形成统一意见,此案已上报省检察院。并称,案件历经几级检察院审查,一定会有公正结论:“这个现在检委会也没有形成一致意见。现在是报请到河南省检察院了,正在请示当中。省院反馈以后,再给你正式答复”。

为何此案在严重超期的情况下,迟迟不做出决定,记者以发函、致电等形式多次联系河南省检察院宣传部门,负责同志4月11日回复短信称,“正在了解有关情况,稍后联系”,此后再无回复。而就河南省高院出台相关文件的制度设计,记者希望采访到文件起草人省高院张云龙庭长,省高院宣传处工作人员乔良称,不接受媒体采访。

记者想进一步核实了解到的案件基本事实,灵宝市法院回复中国之声称不便接受采访,并表示法院从没有把张晓红庭长推出去承担责任。“只是说叫她要配合调查。这个事我问了我们纪检部门了,我们也没有权力也不可能叫自己人去承担这样的责任”。

脱管罪犯再犯新罪致人死伤,当年拒绝将罪犯监外执行的张晓红,却成了唯一被追责,受到牵连的法官。而同意“放走”罪犯的主审法官、法院的领导和看守所,为何都能免责?本案中,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超出法定期限一年多,属于严重的法律问题,为何不问责?张晓红说自己是“替罪羊”,她替了何人之罪?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吕莉莉 CN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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