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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楼市再发大招!"必须全款和全款优先"被明令禁止

2018-04-26 15:54:31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参与评论()人

三、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外销售。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公示销售进度控制表,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明码标价,并告知所有购房者。

四、销售商品房时,应优先满足无住房记录的刚性购房者需求。不得要求购房人一次性付款或一次性付款优先选房,不得拒绝购房人正常使用住房公积金或商业个人贷款购房,不得要求住宅销售捆绑车位及地下室。

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违反以上规定的,我委将依法责令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整改完成前,暂停项目合同网签及后续预售审批项目的办理。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魏新丽)

(责任编辑:路子康 CN078)
关键词:济南楼市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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