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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离婚竭力争到儿子抚养权 发现养12年却非亲生

2018-04-18 14:20:02  海南特区报    参与评论()人

然而,邓福才没能提供必要充分证据,故在庞博不予配合的情况下,邓福才所提供证据缺乏证明效力,尚不足以证明邓福才与庞欣欣之间存在亲子关系。综上,被告庞博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没有到庭,视为放弃其诉讼权利。法院依法驳回原告邓福才的诉讼请求。

邓福才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中,邓福才没有提交任何新的证据。二审法院经开庭审理后,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第3幕“喜当爹”

儿子养了10年,离婚时好不容易拿到抚养权2年后经亲子鉴定发现不是自己亲生的

2003年,孙川庸和郝玉梅登记结婚。婚后,小两口和男方经营商铺的父母住一起,一家人的生活支出,靠商铺的盈利支撑。两年后,郝玉梅生下儿子孙煊。在孙煊五岁那年,郝玉梅再次怀孕并生下孙晗。儿媳生了两个大胖小子,孙川庸父母乐得合不拢嘴,生活重心全放在了俩孙子身上。然而,一家人其乐融融地生活了数年后,因为一场离婚官司,一切戛然而止。

因为夫妻矛盾,郝玉梅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015年,龙华法院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并判决孙煊由孙川庸抚养,孙晗由郝玉梅抚养。孙川庸不服,欲拿回孙晗的抚养权,遂向龙华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过综合考虑,判决孙晗由孙川庸抚养,郝玉梅每月支付抚养费450元至年满十八周岁止。

此后,兄弟俩便跟着孙川庸一家生活。2017年,孙川庸对孙煊的血缘产生怀疑,进行亲子鉴定后发现,孙煊真不是自己亲生的。孙川庸认为,郝玉梅欺骗了他,不忠于婚姻、不忠于家庭,“离婚时,她心知肚明,却没有主动承担抚养孙煊的责任,想让我替她把儿子养大成人。她要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10万元,并赔偿我抚养孙煊近13年来的所有费用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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