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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离婚竭力争到儿子抚养权 发现养12年却非亲生

2018-04-18 14:20:02  海南特区报    参与评论()人

法院希望,原被告两人的婚姻关系虽解除,但双方跟孩子的亲子关系仍然存在,希望双方能妥善、理性处理成人间的隔阂,以免对孩子造成身心伤害,让孩子可以获得完整的父爱和母爱,健康成长。

第2幕成备胎

有老公儿子的她另结新欢,生下女儿后撒手人寰女儿生父成谜,孩子的抚养权究竟给谁?

1998年,邓福才和姜雯在原琼山市演丰镇人民政府(现为海口美兰区演丰镇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婚后不到两年,姜雯怀孕了,生下一个儿子。见妻子给自己生了个大胖小子,邓福才很开心,对妻子有求必应。为了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姜雯提出到外面打工挣钱,邓福才同意了。

在外打工期间,姜雯认识了庞博,因为两人是老乡,因此平日里常常往来,一开始只是聊聊工作,后来无话不说,久而久之,情愫悄悄滋生。2009年5月,姜雯生下女儿庞欣欣,并在9月份和庞博在屯昌县民政局登记结婚。

在外打工的妻子成了别人的“老婆”,在海口的邓福才却一无所知,在他看来,妻子打工忙偶尔才回家并不奇怪,即使回来只是伸手要钱也是人之常情。

2016年,姜雯和庞博离婚,女儿判给姜雯抚养。天有不测风云,同年秋天,姜雯不幸去世,女儿被庞博带走。姜雯临终前告诉邓福才,女儿其实是他的。邓福才看过照片后,觉得女孩的样貌确实跟自己有几分相似,故起诉至法院,要求庞博带孩子前来做亲子鉴定,欲拿回抚养权。

邓福才申请与庞欣欣做亲子鉴定。然而法院与庞博多次沟通,对方均拒绝配合。由于亲子鉴定只是法院判决是否存在亲子关系的证据之一而非唯一证据,因此在对方不配合的情况下,法院转而审查原告邓福才是否已提供必要证据,以及其证据能否相互印证,从而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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