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设为书签Ctrl+D将本页面保存为书签,全面了解最新资讯,方便快捷。
军事APP
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近千杯学生营养餐被弃荒野 企业:系过剩产品(2)

近千杯学生营养餐被弃荒野 企业:系过剩产品(2)
2018-03-02 06:21:12 中国青年网

这些东西是谁倒在这里的呢?“见过有人往附近扔这些东西,但不知道是哪里的人。”东滩村数名村民证实曾目睹过倾倒行为,不光在树林见过,还有直接倒在农田里的情况,一名村民称,除了这两堆,他们还在村子正南和西北的地里见过营养餐被丢弃。

公司回应:将派专人尽快清理

“这不是我们这边学校用的产品。”鄠邑区教育局一鲁姓负责人介绍,西安坤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有两家分公司,其中鄠邑分公司为蓝田县的学校配送营养餐。

随后,华商报记者辗转联系到了西安坤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一名郭姓负责人,他表示,鄠邑分公司的确为蓝田县的学校配送营养餐,在配送过程中,会因为学校人数变动产生一些过剩产品,同时学校也会退还少量残次品,而这类产品的过期处理工作,他们与一家养猪场签协议由对方进行处理,“前几天他们乱倒我们已经清理了。”这名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尽快通知对方,避免这样的处理,并督促尽快进行清理。

3月1日晚,相关养猪场负责人承认,这些营养餐确实是他们扔的,“平时忙于养猪场的经营,忽略了营养餐残次品和过剩产品的处理,我们会立刻进行处理。”

相关阅读:

【宜宾:家长举报学生营养餐变质生蛆两人受贿获刑】

2017年12月,日前,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7年度全市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并对案例的典型意义进行了分析。为宣传弘扬法治精神,有效地为社会提供法律指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本网将陆续发布“十大典型案例”,今日关注:蔡某某受贿、周某介绍贿赂案。

基本案情:被告人蔡某某时任筠连县食药监局安全总监,被告人周某为筠连县食药监局聘用制驾驶员。2015年,学生家长举报筠连县胜利街小学供应的学生营养餐火腿肠有变质生蛆现象。筠连县食药监局接到举报后从学生餐供应商黄某某的仓库抽样送检。黄某某先后五次送了共计10万元给筠连县食药监局的安全总监蔡某某的司机周某,使样品通过了检验。周某个人收了4.04万元,转交了3.96万元给蔡某某,转交了2万元给检验公司的工作人员。蔡某某在药品稽查执法中另外收受1万元贿赂。

裁判结果:筠连县人民法院判决蔡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周某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周某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4万元予以没收;被告人蔡某某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4.96万元予以没收,由收缴机关上缴国库。一审宣判后,四川省筠连县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蔡某某提出上诉。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判决蔡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周某犯介绍贿赂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蔡某某的违法所得4.96万元、周某的违法所得4.04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典型意义:中间人的行为是共同受贿、共同行贿、利用影响力受贿、还是介绍贿赂的问题,是司法实践中认定的难点,本案的处理为同类型案件提供了处理思路,同时在促进食品安全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